2018年重庆11中金科学校初中入学招生简章
2018年重庆11中金科学校初中入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南岸户籍适龄儿童在我区小学毕业后,采取对口直升、划片招生等方式升入初中继续完成义务教育,我校对口小学为南坪实验金科小学。招生划片辖区为金科世界城、金科华府、金科中央御园、茶花小镇四个小区,如果你的孩子是小学毕业生且均属于该划片招生范围同时满足“三对口”原则,即可到校报名。
对口小学毕业生入学满足“户籍、居住地和房屋产权相一致”的“三对口”原则。即初一新生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登记地与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一致,居住地与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一致,且均属于对口直升小学的毕业生。
学校先招收对口小学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小学毕业生,若有空余学位再招收其他情况的初一新生,具体情况可到重庆市十一中金科学校咨询、报名。
二.招生计划
根据《南岸区2018-2019学年度教育事业发展计划》,重庆十一中金科学校初2021级秋季计划招生5个班。
三.招生条件
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需提交的材料:
1.初一新生和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随父母一方户籍且父母一方拥有房屋产权,需准备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初一新生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房产证或抵押合同,公房为房屋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3.初一新生如因法定监护人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处,并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报名时需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原件,因父母离异而只能出具单亲无房证明的,还需出示父母离婚证和子女抚养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招生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请对口小学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初一新生,新生的法定监护人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带上相应材料到我校登记,同时要求带上笔填写《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基本信息表》。对口小学符合“三对口”条件直升的初一新生,报名登记时间:2018年6月20日—6月22日。
2.学校根据报名及发放录取通知书后,自6月23日起,若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学校将按《南教发(2018)200号》文件,既《南岸区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按招收原则及顺序,报名及录取其他情况的初一新生。
3.特别提醒:
请初一新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注意,由于我校学位相当紧张,凡对口小学符合“三对口”条件直升的初一新生,在2018年6月22日下午17:00前重庆十一中金科学校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校不再保留其学位。
(二)录取
2018年6月20日起,报名审验资料后,逐一对符合条件的录取的学生发放《入学录取通知书》。
五.温馨提示
我校在招收初一新生过程中,从未和任何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合作,请家长们不要相信任何机构或个人做出的缴赞助费或培训费可读我校的承诺,避免上当受骗。
六.招生咨询电话
18723217672(李老师)
15095855607(王老师)
学校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青源路14号
重庆市第十一中金科学校
2018.6.19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