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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綦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

重庆家长帮 2017-04-06 17:58:31

  下面是2017年重庆綦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欢迎大家查看~

  入学政策

  凡户籍在綦江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小学、初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①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②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③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依据户籍在划片学校或对口学校就读。凡户籍不在綦江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委根据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读学校。

  小学入学:实行“三对口”

  小学入学年龄

  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学生,儿童入学年龄可推迟到7周岁。

  城区小学招收新生顺序

  1.首先招户籍生中的“三对口”学生。“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凡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范围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2.其次招收户籍生中户口在学校招生范围但没有购房的学龄儿童。

  3.如果学位还有空缺,可以解决父(母)在招生范围内购房且已入住的学龄儿童。

  若学校招收“三对口”学生后无学位,以上第2、3种情形的学生则安排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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