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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渝北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

重庆家长帮 2017-04-05 14:41:19

  渝北区户籍适龄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

  辖区户籍学生入学

  凡2017年6月20前户籍在渝北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小学、初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小升初的6月20日之后到就读小学查询录取初中,再带资料到录取初中审核资料,资料审核合格后办理入学登记)。

  相关材料: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随务工父母到渝北的城区、镇区(同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时,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小学到到对应教管中心,中学到对应学校报名登记。

  申请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住房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者应附租房合同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就业劳动合同、摊位租赁合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且工作时间在3个月以上(2018年起须在6个月以上);

  4.法定监护人为市外户籍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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