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中2012年关于北大“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北京大学2012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和《北京大学2012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细则(试行)》要求,遵循“学生自愿报名,程序信息公开,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重庆一中“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
第二章 推荐方案
第二条 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被推荐学生应当具备至少以下条件:
一、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志向远大明确;
三、具备发展潜能,有强烈的好奇心;
四、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五、综合素质全面,学科特长突出;
六、基础学业成绩位居(评估)全年级前5%以内(文理科类分列)。特长异禀者,报北京大学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审核后,可以放宽标准。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被推荐:
一、不孝敬父母;
二、不关心他人,从未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三、有不良诚信记录;
四、考试作弊、受到处分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第三章 报名办法
第四条 方案公布后,学校教务处将向有意向的学生发放个人申请表。个人申请表中除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外,还包括高中三年获奖及荣誉称号、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综合社会实践及社团活动经历、个性特长和其他能体现本人学术能力与创新素养等标志性成果,以及自我评价与职业理想等相关信息。
第四章 遴选程序、推荐名额
第五条 学校将成立由10人左右组成的“优秀学生推荐委员会”,其中除五到六名学校负责人外,还包括两名家长代表及两名学生代表。
第六条 学生向教务处递交申请表后,学校将根据学生三年以来的综合素质成绩及基础学业成绩进行测算并排名,最终确定不多于8名的学生进入 面试 。其中理科6名,文科2名。
第七条 对于进入面试的候选人,学校将会组织高三教师及部分学生对进入面试的候选人首先进行民主测评。
第八条 面试环节,学校会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学科 骨干教师 为组员的推荐面试小组。面试考察内容的重点是考察学生学科思维品质、创新力、表达及应变能力等。
第九条 校长根据学业、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面试成绩及民主测评情况确定推荐人选2名。
第五章 时间安排
第十条 22日下午,学校将根据学生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学业及综合素质排名并确定进入面试 学生名单 ;23日,学校部分教师与学生对进入面试的学生民主测评;25日下午举行推荐面试环节,最终确定2名推荐人选;25日至30日,公示推荐人选。30日后,学校向北大递交推荐人选材料。
重庆第一中学校
2011-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