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小学生语文能力竞赛通知
全国小学生语文能力竞赛即全国小学生语文学习能力测评活动。根据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和国家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小学生语文能力竞赛的通知》精神,为了满足广大师生的愿望,现将有关竞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的宗旨和目的:在小学语文学科贯彻素质教育精神,推进语文课程改革进程,落实教育部关于语文测试与评估的改革的指示,促进全国小学语文教学方法和测试方法改革,借鉴国外先进语言测试评估体系及方法,测评全国小学语文教学水平,激发广大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鼓励成绩优秀的师生。
二、本次竞赛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意,由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主办,天仁报业集团承办,并经竞赛组委会批准,由国家基础教育中心河南办事处负责组织本地的竞赛活动。
三、报名工作。面向所有城乡普通小学各年级学生,提倡“重在参与”的奥林匹克精神,坚持“学校和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以学校为单位,认真组织报名工作。
四、竞赛。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校自行组织,决赛由组委会统一组织,并采取统一密封、流水作业评卷的办法,严格按成绩决定决赛名单和评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使广大师生满意、放心。
五、奖励和奖品。本届竞赛设一、二、三等奖,全部为师生同奖。总获奖比例为参加初赛人数的5%。为获奖师生、所在学校颁发证书、奖状,在中国语文教学研究网站、语文学习报社网站和全国主要语文专业报刊和相关媒体宣传表彰,并组织全国总决赛和夏令营等系列活动,将成为广大优秀师生评职、晋升、升学的有力佐证。
六、组织工作。成立河南竞赛组委会,对上为全国竞赛组委会负责,成员由中心办事处同志和各参赛单位相关领导组成,实行集体负责制,全权负责竞赛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七、有关要求:
1、参赛对象及人数。所有城乡普通小学各年级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初赛人数不限,决赛人数为初赛总人数的5%,决赛名单由各校在初赛基础上产生,未参加初赛的学生不得参加决赛。
2、报名时间及交费。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0日,每位参赛学生交参赛费25.00元,各校初赛考务费自行决定,之外不得加收任何不合理费用。参加决赛的学生免费参赛。报名结束后,于4月10日前将初赛报名表(附后)及参赛费用报送河南竞赛组委会,过期不再接受报名。竞赛辅导资料有语文学习报等(自愿)。
3、命题范围。
4、竞赛时间。全国统一初赛时间为2011年4月23日(星期日)9∶00—11∶00,决赛时间为2011年5月28日(星期日)9∶00—11∶00。
5、竞赛地点。初赛在各自学校,决赛统一进行,地点另行通知。
6、评卷。初赛由各校自行进行,并于12月1日前将决赛统计表报送河南竞赛组委会。决赛由组委会统一组织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