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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招生简章

成都家长帮 2017-08-29 09:58:39

2017年四川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四川音乐学院创建于1939年,是全国9所独立设置的音乐学院之一,也是西南地区唯一一所集艺术学、工学、管理学三大学科门类的多层次综合高等艺术院校。学院有8个专业类、29个本科专业。2008年,在全国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学院有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硕士(MFA)授予权。2009年开始与四川大学联合招收培养文学与音乐传播学博士生。2013年获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14年获得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二、附中简介

  四川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创办于1954年(后简称“附中校本部”),位于成都市新生路6号(川音校本部),是中国西南地区一所历史悠久、极具影响的音乐中专学校。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尤为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在重视专业培养的同时,加强文化基础课教学和管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有利于中学生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活动。到普通中学观摩文化课教学,聘请校外特级教师做学校的“学监”,请校外特级教师为高三学生作考前辅导等“走出去,请进来”的教学办法,学校教育教学面貌焕然一新,学生的文化课成绩在全国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近年来保持很高的本科升学率,并向全国各艺术院校输送了许多品学兼优的学生。

  三、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且具备学习艺术专业基本素质(具有学习艺术专业的素质和条件,有专业基础。器乐专业要求考生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发音、音准、节奏较好,有培养前途;声乐专业要求考生发声器官健康,音准、节奏较好,音质好、乐感好,有培养前途;作曲专业要求考生具有初步的音乐创作能力和乐理基础知识;舞蹈专业考生具有本专业所需的基本身体条件和表演能力;表演、播音主持专业考生应具有良好的表演素质,反应灵敏,口齿清楚,能讲普通话;美术设计与制作、美术绘画专业考生应具有基本的美术知识,无色盲)。

  (二)下列对象不能报考:

  1、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的在校生;

  2、普通初中在校生;

  3、普通小学在校生;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考试时间及办法

  (一)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不分初试、复试,一次完成。除钢琴外,其它乐器均由考生自备。考生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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