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14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办法
成都奥数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成都市教育局出台了2014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办法。特摘录下来,给各位小升初的同学和家长们以参考。
一、入学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以区(市)县政府为主,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014年,全市小升初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规定,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结合《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1〕4号)规定,小学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参加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
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工作,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成教发〔2014〕2号)执行。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服务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跨行政区域变更的,由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此外,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此类学生还可报艺体特长生。
二、学位计划
各区(市)县应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都有初中学位,不得任意停办初中或减少初中学位,若要停办初中或减少学位,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调研区域内初中学校分布状况、规模及适龄儿童、少年分布状况、人数等情况,科学安排初中学位,严格学位管理,按照《工作方案》规定,制定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和划片派位方案,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市招考办备案。小升初划片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所属优质初中纳入“多校划片”范围。优质初中“多校划片”范围的确定,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得将划片范围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片区划定后要及时公布。
三、毕业信息采集
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所有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4日至25日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网址:xsc.cdzk.net),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
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均须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须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就读小学提供相关材料,由就读小学按学生实际户籍所在区(市)县进行材料的汇总和统一转交,由户籍所在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按户籍所在地的小升初政策入学。
在外地就读,且2014年要回成都市就读初中的成都户籍小学毕业生,应于4月14日至25日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
户籍不在成都市,且在成都市以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若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需在成都市就读初中的,不参加4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审核结束后由居住地所在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为方便管理,将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报名流水号共8位,前5位为各区(市)县小学代码(小学代码前两位代表各区〈市〉县代码,例如:锦江区天涯石小学代码为01402),第六、七、八位数为学生流水号(001-999)。
四、中心城区学位确定
2014年中心城区小升初的学位确定分四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学位的学生不能参加以后各批次的学位确定。
第一批:艺体特长生。凡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学校对学生进行必要的专业素质测试后,确定学位。
第二批: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学生在自愿基础上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学校自主录取,确定学位。
第三批:女子实验学校(成都十一中)、科创学校(树德实验中学东区、成都市双庆中学校)和外语类学校(四川师大附中外国语学校、成都石室锦城外国语学校、成都双语实验学校)以及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和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凡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登记报名。具有成都市郊区(市)县正住户籍及已在成都市郊区(市)县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已在市招考办办理学位确定手续的除外)可报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第三批次所有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的办法。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网上报名工作6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四批: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实行“四统一”的管理办法,即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
各学校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统一进行。各批次学校学位确定后,学生家长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第四批学校学位完全确定后,学生家长应在7月22日前)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郊区(市)县初中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五、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大力实施阳光招生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要做好小升初的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小升初各项政策,确保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政策和操作公开透明。
为推进成都市教育信息化,规范管理,2014年成都市小升初将通过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学生和家长在网上办理有关业务,了解政策信息、日程安排等。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服务工作,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六、严肃纪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小升初工作,按照成教发〔2014〕5号和成教发〔2011〕4号要求,将每所初中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和入学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监督机制,规范学校招生入学行为,确保招生入学公平、公正。从2014年起,新入学初中择校生毕业时不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
对于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由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将政策向家长和学生作完整、准确的宣传,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此类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对未告知或未严格执行的,由学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承担相应的责任。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2014年小升初工作顺利完成。[查看原帖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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