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14年成都小升初招生政策(3)
解读三大变化,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三步走
1、《方案》与以前的入学办法最主要的变化是什么?
一是特长生招生办法的调整。规定经省教育厅批准可招收特长生的初中学校,才可按规定招收少量体育、艺术特长生。且特长生招生比例要逐步减少,到2014年降到10%、2015年降到8%、从2016年开始降到5%以内。同时,成都市第十一中学等学校实行网上报名、随机派位录取,在2014年减少50%的特长生招生计划,到2015年不再招收特长生。
二是民办学校招生办法的调整。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到2017年,民办学校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的行为要得到杜绝。
三是高中指标到校生录取办法的调整。规定从2014年起,新入学初中择校生毕业时不再享受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
2、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
2014年:制定成都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优化学校划片范围,清理各类学校不规范招生方式及行为。全市实行“小升初”网上登记,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降到10%,新入学初中择校生毕业时不得享受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
2015年:全市所有区(市)县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政策。100%的公办义务教育段学校实现划片就近入学。每所划片入学的初中90%以上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降到8%,2016年降到5%以内。
2017年:每所划片入学的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与择校有关的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治理。民办学校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的行为得到杜绝。
3、如何确保《方案》有关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规范入学,阳光招生,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具体政策、小学及初中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和招生结果等相关信息。
二是强化责任,加强组织实施,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推进制度、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要求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行为,严肃处理违规行为。督导部门要将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纳入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复查指标及对区(市)县的年度目标考核,并对各区(市)县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纪检监察部门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严肃追究学校校长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领导责任。[查看原帖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