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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师附育新业主登记,育新花园和新康园业主关注

北京奥数网 2016-05-05 14:15:53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2016年初中入学招生方案(小区配套)

  一、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陈国荣

  副组长:王强于怀松

  组员:江英万立新李春英陈宇王萌萌

  二、招收对象及条件:

  1.海淀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含已成功办理跨区回海淀(户口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初中入学手续的学生,必须完成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工作;

  2.育新花园业主直系子女(含二代和三代);

  新康园业主直系子女(二代);

  3.能够出示育新花园房产证原件;(多个家庭的共有房产无效)

  能够出示新康园房产证原件;(多个家庭的共有房产无效)

  4.育新花园业主子女户口需要迁入海淀区育新花园(派出所)一年以上。对于育新三代子女:一种是业主的孙子、孙女,要求孩子的父亲(即业主的儿子)户口也在育新花园同一户口本上;另一种是业主的外孙、外孙女,要求孩子的母亲(即业主的女儿)户口也在育新花园同一户口本上。

  5.京籍的新康园业主子女户口需要迁入新康园(昌平区回龙观派出所);非京籍的业主子女户口需要和业主户口在一起。

  6.育新三代子女需要出示出生证明。

  7.2016年1月24日及以后购买的育新、新康小区房产的,2016年初中入学不予解决。

  三、招生咨询电话:

  82930293(教务处)

  四、工作程序:

  1.2016年4月26日起,开始接待应届六年级小区业主电话登记(仅针对未在育新小学就读的学生)。在外区就读的学生,需向就读小学提出回海淀(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初中入学申请,并在5月12-13日到海淀办理相关手续,详情可参见海淀区教育招生和考试中心网站www.hdks.gov.cn初中入学栏目中的相关通知。

  2.2016年4月28日至5月5日期间,发布小区配套初中入学招生方案到校园外网www.yuxinschool.com.cn,供家长查询。

  3.2016年5月24-28日,在新康校区受理现场验证(房产证、户口本、出生证明原件等)。在育新小学就读的小区业主直系子女验证时间另行安排。

  4.2016年5月28-29日,对验证合格的学生进行初录,收取《2016年海淀区初中入学收生卡》。

  5.2016年5月31日,到上级部门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6.2016年7月4日下发录取通知。

  五、工作要求:

  1.按照北京市、海淀区教委文件精神落实具体任务。

  2.在上级未出台政策前,绝不提前开展招生工作。

  3.录取学生的依据是本社区业主的直系子女(持有的房产需符合有效期)。没有考试选拔环节,招生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若业主直系子女总人数超出当年招生计划时,按照取得业主资格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满额为止。

  4.对于特殊情况,在符合北京市、海淀区初中入学工作规定情况下,由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协调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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