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升初手册:顺义区政策
【2015顺义区小升初阶段入学工作意见】
1.本市户籍学生入学
(1)城区初中入学
小学毕业生须提供在城区居住地的房屋产权证明,学生与房屋产权人必须为直系亲属关系(直系录属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教委结合各初中校的学位数,按免试就近的原则分配学生入学。
(2)农村地区初中入学
依据农村中学的服务范围,分配小学毕业生到对应中学入学。
(3)户口或家庭住址变迁的小学毕业生跨区县入学
凡需跨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到原就读小学申请办理,并于5月4日一5日到相关区县教委办理跨区流动手续。凡到我区就读的,按学生居住地址分配学生入学。
(4)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生的入学
经市教委批准的有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向社会公示特长生招生项目、区域范围和人数,由教委体卫艺科负责组织特长生的专业测试,测试合格的特长生到相关学校入学,各招生校于5月23日完成特长生招生。
(5)公办寄宿学校、民办学校的初中入学
公办寄宿学校:在满足服务区域内学生入学的基础上,根据寄宿条件可接收部分服务区域外的寄宿学生,于5月24日完成招生。
民办学校:要严格按招生计划,规范招收学生,于5月24日完成招生。
2.非本市户籍学生入学
(1)本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入学
有自购房的非本市户籍学生:按照自购房地址分配学生入学。
无自购房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城区小学毕业且在城区租房居住的学生,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派位到有学位的学校;农村小学毕业或在农村居住的学生分配到对应中学入学。
(2)外省市小学毕业的学生入学
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审验务工就业证明、实际住所居住证明(有自购房的持房屋产权证)、全家户口簿、暂住证、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证件,开具在京就读证明。然后持在京就读证明、小学毕业证明及全国学籍号等相关证件到规定初中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2015顺义区初中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 具 体 工 作 |
5月4日前 | 各小学为有跨区入学需求的学生,打印“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
5月4-5日 | 受理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的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
5月10-11日 | 准予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受理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报名 |
5月16日前 | 小学完成毕业年级学生信息的核对和修改工作 |
5月17-18日 | 对报名的小学毕业年级文体科技特长生进行特长测试 |
6月10日前 | 民办、寄宿制等其他入学完成录取 |
6月20日前 | 初中校向区县招生部门上报学校新生名单 |
6月27-28日 | 办理回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学生档案交接事宜 |
7月1日前 | 区县教委将各初中校新生名单审核下发 |
7月4日前 | 各中学将“入学通知书”送交初一新生原毕业小学 |
7月8日 | 初一新生到原毕业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 |
【2015顺义区小升初电脑派位划片表】
1.顺义二中:
铁路以西仁和镇及旺泉街道所属各居民区。
主要包括:西辛南北区、石景苑、前进花园、玉兰苑、牡丹苑、华英园、石门苑、宏城花园、万科、望泉家园、煤炭公司家属楼、澜西园等。
2.顺义三中:
光明街以东、潮白河以西、顺平路以北、府前街以南;铁路以东、府前街以南、站前街以北及幸福东西街以南,府前街以北东兴小区、幸福东西区部分楼房。
主要包括:滨河小区、裕龙各小区、大东路、部队师部、幸福东区路南(9-13号楼、22号楼)、幸福西区路南(3、6、15号楼及平房)、东兴小区(甲6-8、甲22、甲23、乙22、丙22、丁22、6-11号楼、21-29号楼)、卫生局、交通局、供电局家属楼等。
3.顺义五中:
右堤路以西,铁路以东,顺平路以南,南环路以北。
主要包括:石园各小区、仓上小区、港馨家园、顺和花园、鑫盛家园以及河南村、平各庄、米各庄、临河等仁和镇所属部分村。
4.顺义八中:
铁路以东,滨河北路以西,城北减河以南,府前街以北(不含幸福东区路南(9-13号楼、22号楼)、幸福西区路南(3、6、15号楼及平房)、东兴小区(甲6-8、甲22、甲23、乙22、丙22、丁22、6-11号楼、21-29号楼等楼房)。
主要包括:东兴小区部分住宅楼、幸福东西区部分住宅楼、东兴二区、双兴小区、胜利小区、龙府花园、义宾小区、金汉绿港、复兴村、北兴村、庄头村等。
5.仁和中学:
铁路以东,光明街以西,顺平路以北,站前街以南。
主要包括:建新南北区、怡馨家园、站前街8号院、永欣嘉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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