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中小学生业余电台锦标赛规则(3)
第五部分:应急通信营地设立赛
一、参赛基本要求
1、竞赛基本单元为以4名选手组成的小组(2男2女)。
2、运动员需自备的器材:一部短波电台、双人帐篷1顶(限人工支撑,不少于4根拉纤。不得使用自动速开形式)、必要长度的金属导线、纤维伸缩竿、馈线、供电电池或者其他可供电台正常工作的电源、巴伦、必要工具等。
二、竞赛方法
1、各个参赛队(2男2女)在同一场地内进行比赛。
2、裁判发令准备之后,参赛者携带竞赛应用的器材在场地旁规定区域内等待进场。
3、裁判员发出开始指令后,各代表队携带竞赛器材进入场地开始比赛,同时计时开始。器材不得提前组装或连接(天线不得与馈线、支撑杆连接,纤绳不得与支撑杆连接,帐篷放在帐篷包内)。
4、进入场地后,运动员应在组委会规定的时间内架设以下设备:
5、一幅倒V型天线,天线须使用巴伦。支撑杆要求使用纤维伸缩鱼竿。要求天线顶端自地面不低于4米并可靠自立,不能由参赛者手扶或借助其他人力使其维持直立状态;天线振子的末端应与线绳相连,线绳的另一端可靠固定于地锚上;天线杆需有不少于3根拉纤并用地锚固定于地面(天线振子可视为拉纤)。
6、支起一顶双人帐篷。要求帐篷完整撑开,支架插接完好,打好纤绳和地锚,纤绳不少于4根,地锚不少于8个。
7、将电源、天馈系统与短波电台正确连接。并打开电源开关,使电台处于接收状态。
8、修剪天线使工作频率在14。300MHz时SWR≤3。
9、全部设备架设完毕并且检查无误后,代表队一名队员打卡停止计时,裁判员检查所完成的项目是否符合要求。此时任何队员应停止触碰竞赛器材,离开工作区到指定地点列队等待。
10、营地设立比赛规定截止时间为15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视为超时。
11、每队队员在裁判组指定的时间和频率抄收一组报文。报文内容是由字母解释法和音频报组成的业余无线电台呼号,一组报文由10个呼号组成。
三、裁判方法
1、竞赛得分=全部竞赛时间-使用的时间(以秒计算)。
2、出现以下情况予以扣分
(1)帐篷没有完整支撑(支架未插好)扣除50分;
(2)天线或帐篷拉纤未拉,每发现一处扣除20分;
(3)天线或帐篷地锚未钉入地下,每发现一处扣除20分;
(4)天线顶端距地面不足4米扣除50分;
(5)天线杆不能完全自立扣除50分(风速≥11米/秒,则此项不扣分);
(6)天线末端未经线绳与地锚连接,每发现一处扣除30分;
(7)电台未与电源完好连接扣除50分;
(8)电台未与天线完好连接扣除50分;
(9)电台电源未打开扣除50分;
(10)天线驻波比大于3扣除100分。
3、每正确抄收一个呼号得20分,抄写呼号错误者,不论错情(例如个别字母错误),均不得分。
4、成绩为负或超时均视为无效。
四、名次评定
1、分数高的小组者列前;得分完全相同时,所用时间少者列前;所用时间完全相同时,名次并列。
2、本代表队各组别的所有参赛小组(共2组)成绩均有效才有资格参加团体名次的评定。团体名次按上述小组名次相加,和小者名次列前。如果名次之和相等,得分总和多者列前。再次相等者,以本队最好小组成绩居前者列前。是否评定团体成绩在赛前公布。
五、犯规与处罚
选手下列行为均视为犯规:
1、在竞赛过程中使用规定以外的通信工具或将规定以外通信工具带入预备区。
2、在竞赛过程中取得本队以外的选手帮助或给予本队以外选手帮助(发生意外时的救护除外)、与本队以外的其他人交谈或以其他方式交换信息、故意干扰其他队选手比赛的。
3、打卡记时结束后裁判检查前继续触碰比赛器材的。
4、不服从裁判裁决。
5、犯规的选手所在的小组取消竞赛资格。
6、领队、教练采取等同于上款的犯规行以帮助选手者,其相关的选手即失去竞赛资格。
7、领队、教练在竞赛期间不得使用任何无线电发射或接收设备,违者按犯规处理。
8、选手纯因操作技术水平所限不能正确遵守业余电台联络纪律和规定,但情节轻微、且不会影响本人及他人的竞赛成绩者,裁判可按情节给予批评和扣分处罚。
编辑推荐:
2015年北京市中小学生创客秀活动方案
2016北京海淀区中小学生数码创作竞赛通知
2015北京市中小学生金鹏科技论坛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