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读生收费及毕业证书发放
北京教委
2008-01-16 10:41:14
借读生应按规定标准缴纳借读费。
现行标准是:小学每生每学期2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500元,高中每生每学期2000元。
学校应每学期收本学期的借读费。在公办校(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除外)小学、初中借读,缴纳借读费后,不再缴纳杂费,但应按收费卡规定项目、标准缴纳有关费用。
借读生离校时,发给其借读证明,注明借读年级和年限、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符合毕业资格或结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证书字号中注“借读”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