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治理教育乱收费
北京晚报
2007-06-02 14:08:09
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收费问题,北京市将采取8项措施加以规范。针对近年来小升初招生过程中出现的乱考试、乱培训、乱收费情况,市发改委特别强调,坚决禁止小升初招生过程中的乱收费行为。
这8项措施包括:继续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标准及配套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学校代收费行为;严格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择校费标准每个学生不超过3万元;停止审批新的体制改革学校收费标准,对现有体制改革学校(民办公助学校)的收费进行全面清理;稳定高校收费标准,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住宿费,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加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对学历教育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非学历教育收费实行备案制度;规范各级各类学校代收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行为;严格教育收费许可证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加大乱收费案件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