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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陈经纶中学分校2007年小升初招生简章

陈分 2007-04-07 14:03:40

  2007年陈经纶中学分校招生简章

  北京市陈经纶中学分校是朝阳区教委根据[国办发(98)96号文件]的要求,经北京市教委批准成立的一所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成效显著。几年来,我校学生累计获奖达3547人次,学校也先后赢得了北京市“校园环境示范校”、“科技示范教育校”、“教育科研先进学校”、“文明礼仪示范校”等奖励和荣誉称号累计140余项,2001至2006年连续6届毕业生市区重点示范高中升学率保持在83%至92.48%。学校环境优美,教学设备先进,教师队伍优秀,育人氛围和谐。

  一、  招生范围:

  依照《关于印发2007年朝阳区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工作方案的通知》(朝教招考[2007]4号)精神所确定的“入学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规定时间到我校报名。

  1.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朝阳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2.没有本市户口,但持有下列证明之一的朝阳区小学毕业生(按具有北京市户口的学生对待):

  (1)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原北京下乡子女身份证明”;

  (2)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3)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

  (4)驻京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明;

  (5)区侨务办公室开具的“华侨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6)我市城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及其父(或其母)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

  (7)“中建二局一公司职工子女身份证明”;

  (8)政府人事部门签发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各类人员子女。

  3.具有朝阳区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朝阳区(持有房屋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的外区县小学应届毕业生可办理回朝阳区升入初中手续。

  4.外省市借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回京升学条件且具有朝阳区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朝阳区(持有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可办理到朝阳区升入初中手续。

  5.外地来京流动人员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在公办或民办的中学借读,学校根据实际接收能力积极进行接收借读生的工作。

  二、招生名额:计划招收新生8个教学班,全部走读。

  三、招生办法及录取原则:

  1.宣传咨询、报名登记。

  2.对报名登记的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并依据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及小学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确定录取名单。

  四、招生工作安排:

  1.报名登记时间:4月21日、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00)

  2.综合素质评定时间:5月1日、2日、12日、13日。

  五、报名须知:必须由学生本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2007年朝阳区初中入学报名卡》。

  2.小学综合素质评价手册(5、6年级)的完整复印件1份。

  3.学生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彩色、黑白均可)。

  4.填写报名表所用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请勿使用铅笔填写。

  5.5月1日、2日、12日、13日进行综合素质评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收费标准:按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学费每学年5000元。

  七、学校地址:朝阳区望京南湖东园223号  邮政编码:100102

  八、联系方式:  电话:64703835   网址:http://www.cjlfx.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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