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初三学生及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中考体育加试)
初三学生及学生家长:
您好!
2006年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即将开始,现将有关考试的要求和规定通知您,请您认真阅读,了解体育考试的相关事项,保证考生以健康的身体参加体育考试,并取得满意的成绩。希望这项工作能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一、我校初三体育加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 4月25日上午7:00(5月9日上午缓考) 地点:海淀体育中心
二、考试项目:
1、 必考项目: 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2、 选考项目: 立定跳远与排球任选一项,
男生引体向上与实心球、女生仰卧起坐与实心球任选一项。
三、免考程序:
有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及残疾学生,于4月13日前,将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免考申请交考生所在学校,由学校审核后统一到体卫中心办理免考手续。
四、缓、补考程序:
1、因病、伤、女生月经期等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于考试当天申请缓考。
2、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伤不能继续进行考试,可申请缓考(该考生已考过的成绩无效)。
五、暂缓考试程序:
1、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考完一项后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暂缓考试,向项目监察员提出核查申请。
2、经项目监察员核查、解决后再随机编组继续进行考试。
3、三项考试结束后,项目监察员不再受理核查申请,考生也不得参加缓考。
六、提示:
1、考试必须在一个单元内(半天)完成。因天气原因不能在一个单元内考完三项的考生,经考务办公室批准,可在当天考完。如当天不能考完,已考过成绩无效,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2、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在成绩卡上签名,表示知道了自己的考试分数。如考生未在成绩卡上签字,由带队老师代签并负责通知该生成绩。
3、为保证体育考试的公平性,考务办公室在考场设“项目监察员”,并将“项目监察员”和考务长的姓名、照片公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务员有违规违纪现象,可随时向“项目监察员”反映。考场外设置考试信箱,考生、家长对考务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均可提出质询。
4、考试期间,在体育场东看台设家长席,并有考务人员负责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
5、家长要注意考生考试前的身体状况,保证考生不带病、带伤参考,以免出现伤害事故。
6、为避免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受伤所造成的损失,建议考生在考试前自愿办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险”。
海淀区初中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
北京市上地实验学校体育考试领导小组
200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