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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宣武区小学毕业和初中入学工作意见

宣武区教委 2006-05-07 09:03:01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宣武区2006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毕业初中入学工作(以下简称“小升初”),继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意见》、北京市及宣武区教育大会精神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6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2006〕4号)为依据,提高我区中小学整体办学水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通过改革,巩固几年来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区小升初工作办法,在保持政策延续、保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促进教育公平,引导依法治教。

在延续2004、2005年小升初工作基本思路和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政府管理责任,本着对学生、家长、学校、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稳定政策、健全程序、加强宣传、规范操作”为原则,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任何学校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录取新生,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坚持政策宣传的一致性、统一管理的权威性、入学办法的多样性、操作过程的规范性;继续发挥宣武区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六三一”)的激励、改进和服务功能,采取多种入学形式并举的办法,努力满足群众选择学校的需求;继续坚持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兑现区政府关于100%的小学毕业生进入优质学校就读的承诺;继续取消小升初“电脑派位”的入学方式;继续坚持以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为依据规范操作,延续学校招生资格公示制度,保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2006年小学毕业初中招生工作顺利完成,确保社会稳定。

二、完善小学毕业初中入学工作的思路

依据市教委文件要求:从2006年起,我市将用三年时间,采取配套措施,加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力度,到2008年,基本做到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2006年,重点推进四项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初中入学不能以考试方式选拔新生(体育、艺术、科技传统学校招收特长生除外),任何学校不能违反规定提前操作小学初中入学工作;二是落实初中建设工程,促进初中学校发展,每年示范高中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名额分配到每一所初中学校;三是颁布《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以每年30%的步骤推进中小学办学条件主要方面达到新标准;四是整顿社会力量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的学科类补习班,不能占用公办学校校舍在节假日、休息日进行补课。

三、合理编制初中招生计划

(一)小学毕业生基本情况

2006年宣武区小学毕业生共有112个班,3765人。其中:正式生3110人(含育才毕业生209人;含剑桥英才小学20人);借读生655人(含剑桥英才小学13人)。

(二)初中招生计划

依据北京市教委关于编制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事业计划要求,根据我区2006年小学毕业生(含流动儿童少年)的规模、毕业生地区分布状况、学校收生容量和初高中招生计划等实际,合理编制我区2006年初中招生计划:

18所学校计划招收90-104个教学班3560-412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较,招生计划人数大于小学毕业生中的正式学生人数。

15中分校、14中分校、徐悲鸿中学(初中部)三所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计划接收20个教学班800名新生。

育才学校除完成小学毕业生全部直升本校(5个教学班)外,计划接收3个教学班110名新生入学。

继续发挥师大附中规模办学优势,初中计划接收8个教学班320名新生(含2个子弟班招生)。

回民学校计划接收8个教学班320名新生,为满足回族等少数民族子女到寄宿学校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继续面向全市招收部分寄宿学生入学。

为进一步缓解我区中学东重西轻的格局,进一步均衡优质教育资源,扩大优质教育的服务范围,14中计划招生6个教学班240人,全部在西址就读;66中计划招生8个教学班320人,其中2个特长班在东址就读,其余在西址就读。

华夏女中、外语实验学校作为特色学校计划招收8个教学班300人。

由于近年来我区小学毕业生数逐年略有下降,因此除43中计划接收6个教学班240人外,62中、63中、140中、北纬路中学等四所学校安排弹性招生计划,计划接收12-20个教学班480-800名新生入学,以此来满足学生选择优质初中校的需求。

分院附中、78中应按计划积极做好招生工作。

广安中学作为接收流动人口子女的挂牌学校,除接收部分正式生外,应积极妥善安置好小学毕业生中流动少年新生入学。

四、完善宣武区小学毕业生质量综合评价方案,不断加大质量监控力度

努力完善宣武区小学毕业生质量综合评价方案,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不断加大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力度,继续组织好小学毕业考试和六年级毕业生的综合评价工作。

宣武区2006年的小升初工作继续采用小学毕业生质量综合评价方案,以此为依托,使评价方案成为学校教育教学的导向,成为小学与中学衔接的必要结合点,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的质量监控,保证小学毕业初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2006年小学毕业初中入学工作将在前几年的实践中,不断夯实基础,稳中求新,继续积极探索符合素质教育思想的客观、科学的“六三一”综合素质评价。

“六三一”综合素质评价是对每个六年级学生在小学阶段学习发展状况的终结性评价。评价内容分为三部分:综合素质、学业水平、个性特长。继续推行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以评价为导向,充分发挥其激励、改进和服务的三大功能,进一步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人才观和评价观,促进学生、教师、学校共同发展。

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宣武区2006年小学毕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范围、目标、方式均按市基教研中心制定的考试说明执行。学校要从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培养学生创新意识的目的出发,结合课程改革的进程和要求,积极进行小学毕业考试的改革实验,正确引导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区教委小教科、教研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负责小学毕业考试各环节的领导和指导,做好考试的管理、监控和成绩登统工作,保证试题质量,保证考试质量,保证毕业生质量,保证将所有学生顺利送入中学。

五、入学方式

坚持免试就近原则,继续采取多种入学方法并举的入学形式,努力创造适合学生的教育,增加学生选择的机会,满足学生接受优质教育的愿望。

根据市教委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宣武区2006年将继续采取特长生测试入学、特色校(含子弟班、寄宿班)自主招生入学、人工调剂分配入学、九年制学校直升入学、流动儿童少年登记入学、学生学校双向选择入学、中小学校对口分配入学、共建单位职工子女入读共建关系学校的协议入学等八种入学方法并举的形式,积极探索符合免试就近及素质教育要求的公平合理的入学方法,整体上满足我区人民群众对多样化、高质量九年义务教育的需求。

六、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认真履行操作程序

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时间性、程序性极强的工作,必须统一规定、统一时间、统一步骤,确保小升初工作平稳推进。

严格执行市教委关于“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书面考试和检测”的规定,不得在政策之外附加条件,保持执行政策的完整统一,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表进行招生工作,不提前、不滞后,保证全区工作的步调一致;严格按照招生工作程序开展工作,不得自行省略工作的任何环节,不得自行增加规定以外的工作环节,保持工作程序规范、有序;严格按照市教委要求,按规定日期发正式“入学通知书”。在放暑假前,各小学要负责本校毕业年级学生的教育工作;严格学生学籍管理,控制新生的非正常流动,尤其要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公办校擅自接收已被其他校录取的新生;做好新生的登记注册工作,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加强管理,严格要求,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认真学习、领会北京市2006年有关小学毕业初中入学工作的文件和政策规定,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的管理:

(一)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在区教委的统一领导下,区招生考试中心中招办协同教委小教科、中职教科、体卫美科、校外教育科、分院二部小教研共同完成相关工作。

各校要组成以校长为组长,主管毕业班或招生工作的主任及班主任为成员的工作组,完成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

(二)完善小学毕业考试管理制度,对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进行全面监控和分析。重视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关注学生发展的情况,重视学生的成长过程,促进每一个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三)各校要严格按照市、区教委的统一规定操作,严肃招生纪律,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小学毕业进入初中就读工作。

各中学不得举办各种面向小学生的培训班、补习班,不得通过组织测试、学科竞赛或各种活动筛选初中新生。

(四)加强学校招生计划的监控管理,严格执行初中学校招生计划。依据新颁布的《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区招生考试中心下达的《学校招生计划通知书》进行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和超班额教学,不得擅自扩班、拆班,确保招生计划的严肃性。

(五)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改革小学毕业评价和初中入学办法的意义,宣传我区小升初办法,坚持政策的权威性、一致性,注重宣传工作的严谨。坚持培训制度,注重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健全具有招收初中生资格学校的公示制度,公开招生条件和工作程序,做到高透明度。完善监督机制,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社会稳定。

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人民群众极为关注,政策性、时间性很强,要充分发挥区教委、区招生考试中心、学校三级信访部门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并完善政策发言人制度。设立专门的毕业入学工作政策发言人,围绕解答、查询、受理申诉、处理难题等关键环节开展工作,向社会公布咨询和举报电话,耐心向家长解释相关政策,树立宣武教育工作者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六)依据市教委政策规定,申请跨区分配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就读的小学填写“初中入学登记表”,由学籍所在区县教委审核并加盖公章,再到户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区县教委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后将“初中入学登记表”交回就读的小学。该生由登记部门分配入学、原学籍所在区县不再保留初中入学资格。待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由毕业学校完整填写《初中入学登记表》后交登记区县。

(七)严格控制共建学校的校数和其接收共建单位职工子弟的人数。拟接收共建生的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共建单位名称、共建内容及接收“共建生”计划人数与所占比例上报区中招办,履行相关的报批程序,经区教委审核批准后报市教委备案。

(八)接收残疾少年入学的学校,要按时做好新生入学工作。对进入特教学校和特教班有困难的适龄少年,要根据其残疾程度,安排其进入中学随班就读,确保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九)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文件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4]50号)要求,与流动人口管理等部门密切协调,切实做好流动适龄儿童少年入初中借读工作。

(十)依据有关政策,严格收费管理,确实做到依法、依规、依政策规定收费。

各学校均不得收取初中入学报名费。

在初中入学工作中,传统项目学校对特长生进行文体特长测试,特色学校进行单项测试,需向参加测试的学生收取费用的,要严格按照《关于测试小学毕业特长生收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1998]第28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新生报到时,按“一费制”规定缴纳一学期的杂费(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可按物价管理部门的批准,收取一学年的学杂费)等。各类学校均要以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单位作为每次收费的单位,不得跨期收费,更不得超越“北京市中、小学统一收费项目标准卡”的规定自立项目乱收费。

来京务工农民子女在我区中学借读免交借读费。政策规定“市民对待”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借读生免交借读费。

八、宣武区招生考试中心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6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意见》和本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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